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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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北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6民初580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虹谷,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北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世君。 原告***与被告成都北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且提交了撤诉申请。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书恒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胡晋尧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