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1民初10188号

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111号海托大厦1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28160948H。

法定代表人:奚孟,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明,重庆玖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道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罗凌

书记员李智林

裁判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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