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阳合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辽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1847.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3.00,减半收取,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负担2626.50元,退回原告***262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