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粤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

(2019)桂1402执保267号

广西粤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广西粤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中,根据申请人广西粤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作出(2019)桂1402民初2169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已采取了相应财产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一、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崇左市城南区独山路(东盟国际城)第B-4栋107号房,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止)。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申请保全标的已执行完毕,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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