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顺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陕西金地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陕西金地大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70020.07元的财产。(保全财产信息附后) 申请人西安顺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申请费5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