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本溪百兴粉体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2019)辽0505民初361号民事判决; 二、本溪百兴粉体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劳务费三万二千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计二千一百元,由本溪百兴粉体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一千四百元,由***负担七百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