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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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 保定利锦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25民初435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黑龙江甘南县人,现住临沂市兰山区。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黑龙江甘南县人,现住临沂市兰山区。 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翔,山东锋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旧寨乡八里庙子村。 负责人:李太国,经理。 被告***、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元利,蒙阴县蒙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保定利锦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南二环东路2699号。 负责人:任少铭,经理。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 负责人:尤程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树人,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住所地:临沂市金源路35号。 负责人:王海峰,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奎峰,该公司职工。 原告***、***与被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2019年8月8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745元,减半收取437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许庆晓 法官助理赵蕾蕾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 法官助理赵蕾蕾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