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
保定利锦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25民初435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黑龙江甘南县人,现住临沂市兰山区。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黑龙江甘南县人,现住临沂市兰山区。

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翔,山东锋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旧寨乡八里庙子村。

负责人:李太国,经理。

被告***、蒙阴天浩物资运销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元利,蒙阴县蒙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保定利锦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南二环东路2699号。

负责人:任少铭,经理。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

负责人:尤程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树人,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住所地:临沂市金源路35号。

负责人:王海峰,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奎峰,该公司职工。

原告***、***与被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2019年8月8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745元,减半收取437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许庆晓

法官助理赵蕾蕾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

法官助理赵蕾蕾

裁判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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