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驻马店市三和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广州市啦啦配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因张二丽死亡而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损(三轮电动车)、评估费损失共计769038元; 二、驳回四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1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