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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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向申请执行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9300元、申请执行人垫付的仲裁费用1673元,逾期支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同时负担案件执行费65元;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川A761XJ,车架号LSVCN6A4XDN070548车辆并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查询、扣划、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上述义务的金融资产;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上述义务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