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广西建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仼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7989元(上诉人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已交纳),减半收取43994.5元,由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负担,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多交纳的受理费43994.5元由本院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8-12-27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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