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希杰富乐味(青岛)商贸有限公司
希杰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南京路分店
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河东六纬路分店
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凌宾路分店
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北马路分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希杰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南京路分店、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北马路分店、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河东六纬路分店、多乐之日(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开凌宾路分店银行存款38906748.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金额的其他财物。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8-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