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富凯房地产有限公司 河南省菜源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洛阳富凯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县城人民路与刘伶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为三年,查封期间内可以正常使用,但不得办理过户手续、转让、变卖。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6-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