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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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柯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社会保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通柯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892.2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245.75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5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元,住***。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本院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