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省公证协会
东莞市歌友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东莞市歌友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三碗猪脚》《请你借过》《爱着无法度》《缘分783》《大眼睛》《莫名奇妙》《爱情的傻瓜》《底牌》《换我甲你疼》《一寸真心》《你不是不在乎了吗》《爱情露水》《秋天的雨》《最后一滴眼泪》《醉心探戈》《寒风的珠泪》《无人爱你》《再会无情人》《月光》《云相思》《望春》《情雨绵绵》《偷藏》《爱的耳勾》《缘尽情未了》《情梦梦一生》《台北青红灯》《手中情》《梦醒才知相思》《一切为着爱》《情路越爱越痛》《风过雨无停》《痴情的憨人》《思念的歌》《青春的梦》《无惜代价》《相思签》《交代》《最爱》《练舞功》《独一无二》《あいしてる我爱你》《甲你跳舞》《潘朵拉》《香榭大道》《往事放水流》《离别车站》《总是阮的命》《爱得辛苦》《站在左岸想右岸的你》《叉烧包》《太安静》《爱情小胡同》《恰恰阿哥哥》《爱你管》《极速的爱》《热情夜快车》《十八相送》《一个人的KTV》《爱你的心留治冬天》《爱要爱的久》《女王》《寂寞的城市》《没什么我愿意》《纸风吹》《玫瑰星球》《回心转意》《爱情三温暖》《爱上你怕了你》《纯爱打造》《舞魅》《毋通惹我麻烦》《一生有你来作伴》《小时候》《再会啦心爱的人》《望中秋》《因为有你》《恋曲2002》《悔不当初》《浪子情》《认真的人最快乐》《一生只爱你》《爱你的人就是我》《黑阴天》《旧路》《憨憨啊笑》《爱到有命无灵魂》《心爱的别走》《风飞沙》《伤心泪》《手下留情》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二、被告东莞市歌友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28000元;

三、驳回原告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8.7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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