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新泾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终758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理人:***(系被上诉人***之父),身份情况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审第三人:上海新泾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苏菊弟,董事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上海新泾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5民初147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陈玉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