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富田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富田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21632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21632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2元减半收取1366元、保全费1128元,共计249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将诉讼费交费凭证交至本院查验。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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