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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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桐城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市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桐城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6148.93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