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肇源县庆宝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肇源县庆宝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的铲车、砻谷机、气泵、抛光机、振动筛、变压器系统、提升机、输送机、立式铁棍碾米机、压块机、吸石比重去石机、地衡、流量称、水滴型锤片式粉碎机、复工回转白米机、F35缝包机、色选机、启动电柜,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