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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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2017)冀0283民初338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2228元退还给上诉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