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肇东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1282民初1535号

原告: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北九街兴东集团家属楼

法定代表人:孙宝来,职务:经理

诉讼委托代理人:方讴,黑龙江张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其它不详,现住肇东市。

被告:***,女,汉族,其它不详,现住肇东市。

原告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与被告***、***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8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44.00元,由原告肇东市众合热力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李景春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姚威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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