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省矿业集团天峻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海晏巨安物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2民初8114号

原告: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汉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红萍,江苏江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素榕,江苏江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家港市鼎臻贸易有限公司,住***。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唐勇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张殷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9-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