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邹平天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黑金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邹平魏桥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滨州仲裁委员会(2019)滨仲裁字第294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魏桥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邹平天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邹平黑金经贸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