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江市颢天元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支行
四川省隆辰辉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四川省隆辰辉商贸有限公司、内江市颢天元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78元,减半收取189元,由上诉人***、***、***、***、***、***、***、***、隆辰辉公司、颢天元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8-05-15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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