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99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2019)闽0402民初39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保险理赔款13077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221元,减半收取4110.5元,由***负担2945.5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负担11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4.5元,由***负担4444.5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负担24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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