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廉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息4377.12元及支付以本金4320.75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1.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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