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6执517号 常鹏飞、姚鹏辉、周江涛、王磊、符乐晓: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6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常鹏飞与姚鹏辉、周江涛、王磊、符乐晓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2104元(含执行费50元、诉讼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