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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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13执17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莒南县开元百货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228.00元,其中,本金20000元,迟延履行金2562元,案件受理费400元,执行费26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此,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作出的(2014)临民三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