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16700元及利息(以167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20年5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