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0502民初2628号之一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宏,湖南邵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卫,湖南邵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重道,系公司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林香香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