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20)浙0723执33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金淑珠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童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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