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泓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四川泓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之间于2019年10月16日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14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川A×××××号桑塔纳轿车; 三、被告***向原告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租金的计算方式为:按月租金2750元,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本判决书确定的返还车辆之日止);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 五、驳回原告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7.5元,由原告四川百易出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7.5元,被告***负担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