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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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湘民初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湖南四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湖南四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452850元予以退还,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湖南四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湖南四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2047元予以退还,北京东富宝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预交的二审受理费21418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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