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8月1日作出的蕲自然资规执罚〔2019〕第256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二项内容,即责令被执行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458.28平方米和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468.65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交由申请人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裁判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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