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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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3执恢131号 马树荣、敖特更巴雅尔、莎仁其其格: 马树荣与敖特更巴雅尔、莎仁其其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0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0年4月28日申请人马树荣收到罗莎仁其其格履行的50000元,于2019年6月12日申请人马树荣收到罗莎仁其其格履行的36347元(包括诉讼费1510元,保全费280元),共计86347元,大写金额:捌万陆仟叁佰肆拾柒元整。执行费1798.71元由被执行人莎仁其其格承担。至此,马树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内0623民初29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