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3执恢131号

马树荣、敖特更巴雅尔、莎仁其其格:

马树荣与敖特更巴雅尔、莎仁其其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0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0年4月28日申请人马树荣收到罗莎仁其其格履行的50000元,于2019年6月12日申请人马树荣收到罗莎仁其其格履行的36347元(包括诉讼费1510元,保全费280元),共计86347元,大写金额:捌万陆仟叁佰肆拾柒元整。执行费1798.71元由被执行人莎仁其其格承担。至此,马树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内0623民初29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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