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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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三原告***、***、***共分得腾叙庆丧葬费23,159元及继承工资款44.17元;二被告***、***继承唐丽华分得的腾叙庆丧葬费11,317.52元(23,000元-11,682.48元)及工资款45元。该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954元,减半收取477元,由原告***、***、***负担238.5元,被告***、***负担23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