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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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宿州市龙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9)皖1302民初1134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778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7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利息4275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76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