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民初26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李颖 审判员罗太平 人民陪审员李军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法官助理阎海峰 书记员刘威言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