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甘0422民初1800号

原告***。住会宁县。

被告***。住会宁县。

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与被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李庚武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请:1、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5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简要事实,2019年4月14日原告委托被告为其联系部分劳务人员到江苏省某某电子厂提供劳务,2019年4月14原告给付被告15000元,作为所招聘的工人的交通费。被告实际没有给原告招聘到务工人员,后原告向被告索要给付的交通费,被告没有返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合同欠款15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88元,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李庚武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 旭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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