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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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原告***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6元,减半收取计1478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