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原告***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6元,减半收取计1478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9-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