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华威柯隆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朗能高科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华威柯隆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朗能高科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货款417391.9元; 二、北京华威柯隆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朗能高科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违约金(以417391.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20年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北京朗能高科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5元,保全费2770元,由北京华威柯隆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