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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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4月17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1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