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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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104民初14986号 原告: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栾修文,经理。 被告: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住***。 负责人:姜靖。 被告: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住***。 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车龙汽车装饰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2020年8月17日,原告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天津市智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王娜 人民陪审员曹睿硕 人民陪审员王俊萍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纪晓雪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