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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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柳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4执恢25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16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5000.00元,其中,本金64161.00元,利息839.00元,剩余部分及其他权利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862.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完毕。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柳民二初字第0031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