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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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81执恢155号 王洪珍、候英慧、王晓国: 王洪珍与候英慧、王晓国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26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洪珍。至此,王洪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于作出(2018)吉0281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