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7)闽0102民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8-12-14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