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康源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182执恢380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河南省康源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可。

***与河南省康源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82民初79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0年8月25日向我院立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书。要求被执行人河南省康源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17781元。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本案已结案。故(2019)豫0182民初79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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