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支行 山东泰和明天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佳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菏泽水岸嘉苑3号楼2单元01006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