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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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内部订购房屋协议书》有效; 二、被告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条件具备时,及时根据与原告***签订的《内部订购房屋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208元,由被告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