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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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长庚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合劳人仲案字第1527号仲裁裁决第二项中关于未休假工资1760.92元的部分,即:合肥长庚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于裁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760.92元。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合肥长庚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46元,***负担54元。 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