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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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松盛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齐齐哈尔丰源松盛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齐齐哈尔丰源松盛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007021.61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松盛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104915.12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515548.76元。 本裁定冻结银行存款的有效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应当在冻结有效期限届满之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冻申请,否则冻结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